
公司章程配资股票论坛,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、规定公司名称、住所、经营范围、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,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。
网友咨询:
修改公司章程 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吗?
倪志刚律师解答:
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的法定职权之一。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,除另有规定的外,由公司章程规定。股东会作出决议,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

倪志刚律师补充:
公司设立协议,是指在公司创设过程中,由全体发起人(投资者)订立的有关公司设立的事项及发起人(投资者)之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。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:
1、公司设立协议是非要式法律文件,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形成,其内容更多地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和要求。公司章程必须依据《公司法》制定,是公司登记必须报送的文件之一。
2、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而言,设立协议是任意性文件,公司发起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签订设立协议;而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必备文件,任何公司申请设立登记之时都必须提交公司章程。
3、公司设立协议具有相对性,调整的是公司发起人之间的关系,因而只在公司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;公司章程调整的是所有股东之间、股东与公司之间、公司的管理机构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,对第三人也有公信力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第六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,除本法有规定的外,由公司章程规定。
股东会作出决议,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
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
倪志刚律师
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律师,自2011年起从事法律职业,在公司法、合同法领域深入研究、经验丰富,服务过众多企业,取得客户的一致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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